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失效]

  (二)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以印证其计量是否适当;
  (三)考虑期后事项对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影响。

第二节 测试管理层的重大假设、估值模型和基础数据

  第二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确定公允价值过程的可靠性的了解,是支持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重要因素,并影响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在针对管理层确定公允价值过程的可靠性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因素:
  (一)管理层使用的假设是否合理;
  (二)当使用模型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模型是否适当;
  (三)管理层是否使用了在当时能够合理获取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考虑管理层以前期间使用的估值技术和假设,并将前期确定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与本期可取得的实际结果进行比较,可能获取有关管理层公允价值计量过程可靠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和实际结果的差异是否源于经济环境的变化。
  第三十条 如果认为存在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个别和整体的角度评价管理层在计量公允价值时所使用的重大假设,以确定这些假设是否为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提供了合理基础。
  第三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估值方法依据的重大假设,并评估假设是否合理。只有当假设具有相关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和完整性时,才能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提供合理的基础。
  第三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支持管理层假设的审计证据的来源及其可靠性,包括根据历史信息考虑这些假设,并评估这些假设是否以被审计单位有能力执行的计划为基础。
  第三十三条 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针对管理层假设实施审计程序的目的不是为了对假设本身发表意见,而是为了评价这些假设是否对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合理基础。
  第三十四条 管理层需要运用判断识别对公允价值计量有重大影响的假设,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这些重大假设。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