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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监察部等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保持治理工作高压态势,将落实国务院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决定作为工作重点,确保财政投入资金安全有效。
  严肃查处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面向学校的各种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截留、挪用、挤占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滥印、滥发教材、教辅材料的行为;利用服务性收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行为;高校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行为;地方或学校越权制定、审批教育收费政策等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行为。要有计划地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督促有问题的地区落实整改计划,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教育收费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导工作的意见》,尽快下发《关于对教育乱收费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规范收费的正面典型和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要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去年未启动的省份,今年要做到早动手、早部署,认真做好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工作;去年已开展工作的省份,今年要继续开展,稳步推进,扩大工作面,严把质量关。部际联席会议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工作座谈会,各地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教  育  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  察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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