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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干事业关键在人,能否干成事业,关键在人的精神状态。领导干部处于关键岗位,起着重要作用,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至关重要。我们这一两代人,有幸处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时代,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历史责任落在我们身上。事业的发展把我们推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大家应该倍加珍惜。保险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大好形势和难得机遇,增强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的信心与责任感。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有所作为的精神状态,牢记办法从实践中来,点子从群众中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新情况、新经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要在发展中弘扬时代精神,在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要有一股干劲,艰苦创业,无私奉献;要有一股闯劲,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要有一股韧劲,百折不挠,知难而进。要志存高远,自我加压,严格要求,毫不懈怠,在实践中不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建功立业,使自己成为中国现代保险业优秀的经营管理者和监管者,努力造就一支为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而无私奉献的创业者队伍。
  三、2006年的保险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做好2006年的工作,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2006年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业发展全局,着力解决好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问题,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加强行业基础建设,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这个总体要求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推动我国保险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具体目标是:
  ——业务较快增长。适应国民经济稳定较快增长的形势,保险业必须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尽快缩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之间的差距。
  ——结构科学协调。形成与保险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区域结构、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效益稳步提高。成本费用水平逐步下降,业务质量稳步上升,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竞争规范有序。严重违规的恶性竞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和重点业务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竞争逐步从简单的价格竞争向以产品、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实力竞争转变。
  ——风险有效控制。存量风险逐步得到化解,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风险隐患,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化解,确保保险市场不出大的问题和系统性风险。
  ——诚信显著改善。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影响保险诚信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险业的社会形象明显好转。
  ——管控不断增强。保险业的政策法规在全行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保险公司内控水平逐步提高,对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控能力不断加强。
  ——队伍坚强有力。加强保险队伍建设,加大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使行业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为保险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这八个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既包括量的方面,又有质的方面,是又快又好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为实现上述目标,200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发展
  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综合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所处历史阶段提出的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1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就是一次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动员大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也是当前保险业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创新是解决保险业突出问题的金钥匙,保险业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是在传统的体制和思维模式下产生的,必须用创新的办法才能解决。无论是解决产品结构不合理、保险覆盖面不宽的问题,还是适应国际竞争和金融综合经营的新形势,都要求保险业以创新的发展思维,用创新的发展模式,走创新的发展道路。要把2006年作为保险业的“创新年”,力争在创新发展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第一,强化创新意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保险业的发展实践,就是不断创新的实践。保险业每一次大的创新,都带来了发展的飞跃。特别是以个人代理为标志的营销体制创新、以投资分红产品为标志的新型寿险产品创新、以银行保险为标志的销售渠道创新、以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为标志的监管方式创新、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标志的资金管理体制创新,促进了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如果没有创新,保险业就不可能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尤其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处在日新月异发展的新阶段,对保险业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创新对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突破传统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束缚,加快创新步伐,用创新来推动各项工作。同时,要积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第二,完善创新体制。
  在创新目标上,致力于建设创新型行业、创新型企业,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行业战略,注重将国际先进经验技术与我国保险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逐步把立足点从引进国外产品和技术转移到主要依靠自主创新上来。在创新方式上,对具有国际通行标准的,国内外差距较大的技术和规则,如精算技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等,要在引进的基础上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对国内具有较大需求、国外有成熟经验和做法的领域,如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和理赔服务等,要有效整合国内外资源,重点推进集成创新;对国内急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领域,如“三农”保险和低收入群体保险,要大力推进原始创新。在创新主体上,要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保险创新体系。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引导,对一些重点领域,要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创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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