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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巡逻,保证通讯联络通畅,坚持大事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妥善处理并报告。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应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责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单位、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要继续加强反对邪教工作的领导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深刻认识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防范骚扰电话,处置突发和极端事件,防范“法轮功”人员闹事等有关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状况,对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稳定工作值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国工办〔2004〕48号)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4月30日至5月7日期间,每日16:00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值班室报告当日稳定工作情况(工作日报局稳定办)。其中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无情况发生也要报告。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应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做好维稳工作安排。

  四、严格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岗位时刻有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在岗。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带班领导,带班期间通讯工具要保持通畅,确保及时联系。请各单位、各部门将节假日值班安排于4月29日16:00前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值班室。
  加强长假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一是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工作制度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换班,借用人员不得值班。二是值班人员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三是要安排足够的应急力量,承担应急工作的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及时到岗。四是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辖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稳定办联系电话:
  010-68313344转1809、1819;010-8837225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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