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注册变更、注册延续)的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 有下列第 项情形,
(一) 申请依法不属本海关职权范围;
(二) 不具备报关员注册申请资格;
(三) 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
九条第一款第( )项规定的情形;
(四) 其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不予受理。
应当依法向 海关申请。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海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准予报关员注册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的申请,符合报关员注册许可的条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决定准予报关员注册。姓名为: ,报关员注册编码为: ,身份证编号为: ,所在报关单位名称为: ,所在报关单位海关编码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