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注册(延续)申请时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
2、申请人为台湾居民或者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注册(延续)时还应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提交人: 接收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联系电话: 海关经办关员:
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注册延续、注册变更)的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有下列第 项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海关行政许可;
(2)申请材料不齐全;
(3)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具体告知事项)
特此告知。
(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 】 号
:
你关于报关员注册(注册变更、注册延续)的申请,我关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关予以受理。
(海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