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6]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近年来,随着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调整变化,现行《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已不能全面体现和贯彻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征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配合汇算清缴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总局重新设计了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现将新的《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以下简称
“新申报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新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工作
新申报表是根据1998年以来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变化的情况,在认真总结现行申报表设计、使用的经验和不足、广泛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设计改进的。推广应用新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也是对纳税人优化服务的体现。各级税务机关对此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新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工作,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申报表推广应用当中的问题。
二、认真做好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
为了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完整、准确地理解新申报表的内容、含义和逻辑关系,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在今年6月30日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组织基层征管一线的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学习、宣传和培训,及时掌握新申报表的内容、含义和逻辑关系及填报方法,适应新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质量。
三、推广应用新申报表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推广应用新申报表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进行。
(一)2006年5月1日至6月30日试用新申报表。总局确定广东省珠海市国税局、山东省济南市地税局为试用单位。其他省市可以自行确定试用范围。试点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总局反映。
(二)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申报表。现行申报表(包括总局制定和各级税务机关自定的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
(三)各省市税务机关应在2006年6月30日前,根据填报新申报表的要求,及时修改企业所得税征管软件或者纳税申报软件业务需求,据此升级企业所得税征管软件或者纳税申报软件,确保新申报表按期实施。
为配合新申报表的使用,总局将开发配套软件,软件下发时间另行发文。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树立全局意识,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和要求推广应用新申报表,不得推迟新申报表的实施时间,不得改变新申报表的结构和内容。在推广应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总局反映。
四、需要明确的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为保证新申报表准确填报和逻辑审核,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新申报表中涉及的有关项目计算口径明确如下:
(一)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二)技术开发费支出符合税收规定的,允许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 150%扣除,但不得使申报表主表第16-17-18+19-20行的余额为负数。
(三)申报表主表第2行“投资收益”中股息性质的所得,为被投资单位向纳税人的实际分配额,包括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其他形式的分配额。在此行不做还原计算。
(四)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五)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自2006年7月1日起废止。
附件: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2.《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3.《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及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
│纳税人名称: │ │
├─────┬─────┬───────────┴───────────┬────────────┤
│ 收入总额 │ 行次 │ 项 目 │ 金 额 │
│ ├─────┼─────┬─────┬─────┬─────┼────────────┤
│ │ 1 │销售(营业)│ │ │ │ │
│ │ │收入(请填 │ │ │ │ │
│ │ │附表一) │ │ │ │ │
│ ├─────┼─────┴─────┴─────┴─────┼────────────┤
│ │ 2 │投资收益(请填附表三) │ │
│ ├─────┼─────┬─────┬─────┬─────┼────────────┤
│ │ 3 │投资转让净│ │ │ │ │
│ │ │收入(请填│ │ │ │ │
│ │ │附表三) │ │ │ │ │
│ ├─────┼─────┴─────┴─────┴─────┼────────────┤
│ │ 4 │补贴收入 │ │
│ ├─────┼───────────────────────┼────────────┤
│ │ 5 │其他收入(请填附表一) │ │
│ ├─────┼───────────────────────┼────────────┤
│ │ 6 │收入总额合计(1+2+3+4+5) │ │
├─────┼─────┼───────────────────────┼────────────┤
│ 扣除项目 │ 7 │销售(营业)成本(请填附表二) │ │
│ ├─────┼───────────────────────┼────────────┤
│ │ 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 ├─────┼───────────────────────┼────────────┤
│ │ 9 │期间费用(请填附表二) │ │
│ ├─────┼───────────────────────┼────────────┤
│ │ 10 │投资转让成本(请填附表三) │ │
│ ├─────┼───────────────────────┼────────────┤
│ │ 11 │其他扣除项目(请填附表二) │ │
│ ├─────┼───────────────────────┼────────────┤
│ │ 12 │扣除项目合计(7+8+9+10+11) │ │
├─────┼─────┼───────────────────────┼────────────┤
│应纳税所得│ 13 │纳税调整前所得(6-12) │ │
│ 额的计算 ├─────┼───────────────────────┼─────┬────┬─┤
│ │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请填附表四) │ │ │ │
│ ├─────┼───────────────────────┼─────┼────┼─┤
│ │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请填附表五) │ │ │ │
│ ├─────┼───────────────────────┼─────┴────┴─┤
│ │ 16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 │ │
│ ├─────┼───────────────────────┼─────┬────┬─┤
│ │ 17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六)(17≤16) │ │ │ │
│ ├─────┼───────────────────────┼─────┴────┴─┤
│ │ 18 │减:免税所得(请填附表七)(18≤16-17) │ │
│ ├─────┼───────────────────────┼────────────┤
│ │ 19 │加: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 │ │
│ ├─────┼───────────────────────┼────────────┤
│ │ 20 │减: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请填附表八) │ │
│ ├─────┼───────────────────────┼────────────┤
│ │ 21 │减:加计扣除额(请填附表九)(21≤16-17-18+19-20)│ │
│ ├─────┼───────────────────────┼────────────┤
│ │ 22 │应纳税所得额(16-17-18+19-20-21) │ │
├─────┼─────┼───────────────────────┼────────────┤
│应纳所得税│ 23 │适用税率 │ │
│ 额的计算 ├─────┼───────────────────────┼────────────┤
│ │ 24 │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2×23) │ │
│ ├─────┼───────────────────────┼────────────┤
│ │ 25 │减: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 │ │
│ ├─────┼───────────────────────┼────────────┤
│ │ 26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请填附表十) │ │
│ ├─────┼───────────────────────┼────────────┤
│ │ 27 │减:境外所得抵免税额(请填附表十) │ │
│ ├─────┼───────────────────────┼────────────┤
│ │ 28 │境内、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4-25+26-27) │ │
│ ├─────┼───────────────────────┼─────┬────┬─┤
│ │ 29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七) │ │ │ │
│ ├─────┼───────────────────────┼─────┴────┴─┤
│ │ 30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 │ │
│ ├─────┼───────────────────────┼────────────┤
│ │ 31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 │ │
│ ├─────┼───────────────────────┼────────────┤
│ │ 32 │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就地应预缴的所得税额(30×31) │ │
│ ├─────┼───────────────────────┼────────────┤
│ │ 33 │减:本期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 │
│ ├─────┼───────────────────────┼────────────┤
│ │ 34 │本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 │
├─────┼─────┼───────────────────────┼─────┬────┬─┤
│ │ 35 │附:上年应缴未缴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 │ │ │
├─────┴─────┴───────────────────────┴─────┴────┴─┤
│ 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
│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完整的。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
├───────────────────────┼───────────┼─────┬────┬─┤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 │ │ │
├───────────────────────┼───────────┼─────┴────┴─┤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受理日期:年月日 │
│ │日 │ │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
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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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项 目 │ 金 额 ┃
┠──┼────────────────────────────────┼──────────┨
┃ 1 │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2+7+12) │ ┃
┠──┼────────────────────────────────┼──────────┨
┃ 2 │1、主营业务收入(3+4+5+6) │ ┃
┠──┼────────────────────────────────┼──────────┨
┃ 3 │(1)销售商品 │ ┃
┠──┼────────────────────────────────┼──────────┨
┃ 4 │(2)提供劳务 │ ┃
┠──┼────────────────────────────────┼──────────┨
┃ 5 │(3)让渡资产使用权 │ ┃
┠──┼────────────────────────────────┼──────────┨
┃ 6 │(4)建造合同 │ ┃
┠──┼────────────────────────────────┼──────────┨
┃ 7 │2、其他业务收入(8+9+10+11) │ ┃
┠──┼────────────────────────────────┼──────────┨
┃ 8 │(1)材料销售收入 │ ┃
┠──┼────────────────────────────────┼──────────┨
┃ 9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 ┃
┠──┼────────────────────────────────┼──────────┨
┃ 10 │(3)包装物出租收入 │ ┃
┠──┼────────────────────────────────┼──────────┨
┃ 11 │(4)其他 │ ┃
┠──┼────────────────────────────────┼──────────┨
┃ 12 │3、视同销售收入(13+14+15) │ ┃
┠──┼────────────────────────────────┼──────────┨
┃ 13 │(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 ┃
┠──┼────────────────────────────────┼──────────┨
┃ 14 │(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 ┃
┠──┼────────────────────────────────┼──────────┨
┃ 15 │(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 ┃
┠──┼────────────────────────────────┼──────────┨
┃ 16 │二、其他收入合计(17+24) │ ┃
┠──┼────────────────────────────────┼──────────┨
┃ 17 │1、营业外收入(18+19+…+23) │ ┃
┠──┼────────────────────────────────┼──────────┨
┃ 18 │(1)固定资产盘盈 │ ┃
┠──┼────────────────────────────────┼──────────┨
┃ 19 │(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
┠──┼────────────────────────────────┼──────────┨
┃ 20 │(3)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 │ ┃
┠──┼────────────────────────────────┼──────────┨
┃ 21 │(3)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 ┃
┠──┼────────────────────────────────┼──────────┨
┃ 22 │(4)罚款净收入 │ ┃
┠──┼────────────────────────────────┼──────────┨
┃ 23 │(5)其他 │ ┃
┠──┼────────────────────────────────┼──────────┨
┃ 24 │2、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收入(25+26++27+28+29) │ ┃
┠──┼────────────────────────────────┼──────────┨
┃ 25 │(1)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
┠──┼────────────────────────────────┼──────────┨
┃ 26 │(2)债务重组收益 │ ┃
┠──┼────────────────────────────────┼──────────┨
┃ 27 │(3)接受捐赠的资产 │ ┃
┠──┼────────────────────────────────┼──────────┨
┃ 28 │(4)资产评估增值 │ ┃
┠──┼────────────────────────────────┼──────────┨
┃ 29 │(5)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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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2)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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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项 目 │ 金 额 ┃
┠──┼────────────────────────────┼───────────────┨
┃ 1 │一、基本业务收入(2+3+…-+15) │ ┃
┠──┼────────────────────────────┼───────────────┨
┃ 2 │ 利息收入 │ ┃
┠──┼────────────────────────────┼───────────────┨
┃ 3 │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 ┃
┠──┼────────────────────────────┼───────────────┨
┃ 4 │ 中间业务收入 │ ┃
┠──┼────────────────────────────┼───────────────┨
┃ 5 │ 手续费收入 │ ┃
┠──┼────────────────────────────┼───────────────┨
┃ 6 │ 证券承销收入(亏损以“-”填列) │ ┃
┠──┼────────────────────────────┼───────────────┨
┃ 7 │ 自营证券差价收入(亏损以“-”填列) │ ┃
┠──┼────────────────────────────┼───────────────┨
┃ 8 │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亏损以“-”填列) │ ┃
┠──┼────────────────────────────┼───────────────┨
┃ 9 │ 受托投资管理收益(亏损以“-”填列) │ ┃
┠──┼────────────────────────────┼───────────────┨
┃ 10 │ 保费收入 │ ┃
┠──┼────────────────────────────┼───────────────┨
┃ 11 │ 分保费收入 │ ┃
┠──┼────────────────────────────┼───────────────┨
┃ 12 │ 追偿款收入 │ ┃
┠──┼────────────────────────────┼───────────────┨
┃ 13 │ 基金收入 │ ┃
┠──┼────────────────────────────┼───────────────┨
┃ 14 │ 汇兑收益 │ ┃
┠──┼────────────────────────────┼───────────────┨
┃ 15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16 │二、其他收入合计(17+18+24+28) │ ┃
┠──┼────────────────────────────┼───────────────┨
┃ 17 │1、视同销售收入 │ ┃
┠──┼────────────────────────────┼───────────────┨
┃ 18 │2、营业外收入(19+20+21+22+23) │ ┃
┠──┼────────────────────────────┼───────────────┨
┃ 19 │ 固定资产盘盈和转让净收入 │ ┃
┠──┼────────────────────────────┼───────────────┨
┃ 20 │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 ┃
┠──┼────────────────────────────┼───────────────┨
┃ 21 │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 ┃
┠──┼────────────────────────────┼───────────────┨
┃ 22 │ 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 │ ┃
┠──┼────────────────────────────┼───────────────┨
┃ 23 │ 罚款收入 │ ┃
┠──┼────────────────────────────┼───────────────┨
┃ 24 │3、税收上应确认的收入(25+26+27) │ ┃
┠──┼────────────────────────────┼───────────────┨
┃ 25 │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
┠──┼────────────────────────────┼───────────────┨
┃ 26 │ 接受捐赠的资产 │ ┃
┠──┼────────────────────────────┼───────────────┨
┃ 27 │ 在税收上确认的资产评估增值 │ ┃
┠──┼────────────────────────────┼───────────────┨
┃ 28 │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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