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税发[200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正在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执业规范、行政管理、业务范围等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明确具体规定。
《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方针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
《办法》,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优化执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
《办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
《办法》对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发挥行业为税收管理工作服务的重要意义。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带头学习
《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好本地区贯彻落实
《办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讲
《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全面把握
《办法》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要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对
《办法》的宣传,进一步扩大
《办法》的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