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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改人身保险条款存在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废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改人身保险条款存在问题的通知
(保监寿险〔2006〕318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针对浙江省工商局对部分保险条款的点评,2005年12月2日,我会下发了《关于认真解决保险条款存在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5〕111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遵照执行。目前,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尚未完成整改工作,未将修改后的产品上报我会。现就此项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尚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保险公司,应加快工作进程,于2006年5月20日前上报修改后的人身保险产品。逾期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我会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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