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数字化景区在车辆调度和门禁系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车辆调度系统,通过全球卫星定位技术,自动获取景区内车辆的地理位置,在景区指挥调度中心大屏幕上,直观显示交通车辆的运营分布状况,为车辆调度和安全营运提供即时在线的全程可视化管理。门禁系统对于防止票款的流失,解决多次进入景区这些系统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体现出了现代化的门票管理模式的强大优势。这些系统的建设都对我们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成绩是十分明显的,我在这里就不多讲了。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要看到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片面性。有的地方认为景区数字化建设可搞可不搞,不搞也照样管理,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重要意义认识得还不够。数字化是我们今天所处的网络时代的必然发展趋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领导提出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景区数字化建设虽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体现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今天是24个单位,以后必然会推广和普及。数字化不是目的,而是工作手段的创新,最终目的是要提高景区的科技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景区的保护、开发、利用服务。
二是各个景区之间发展还不均衡。有的发展比较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的还停留在命名初期阶段,至今还没有配备人员、设备和资金。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工作不主动,没有取得任何实际成效。
三是省级主管部门的作用尚未很好发挥。搞好景区数字化建设工作,离不开省级主管部门的作用。我国国土辽阔,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面积达到9.6万平方公里。如此广大地域,如果由建设部城建司一统到底,既不合理也不现实,应该首先由各省进行先期初步整合,然后再统一形成合力。目前,各省级主管部门尚未投入到这项工作之中,以后应逐步加强。
二、数字化景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主要分成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由景区按各自实际情况,参照“建设指南”自主建设的,这方面在各个景区经验交流时会具体涉及;第二个层面,是由建设部城建司和省级主管部门牵头,搞景区省内和全国协作,进行全省和全国的行业共建。当然这两个层面的工作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缺一不可,没有景区自我建设的工作基础,就谈不上第二个层面的协作和共建。景区自我建设工作是基础,对这项工作各个景区要抓,各省要抓,部城建司也要抓。第一个层面,主要包括景区两个“中心”(数据和指挥调度)的建设,以及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是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在这个层面上,各地已经作了很多工作。第二个层面的工作,概况起来讲是“一个平台、两个系统”。 “一个平台”就是全国统一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这项工作已经开展半年多了,监管处作了大量的工作,现在条件基本已经成熟了。管理平台界面,涉及景区管理的方方面面,实际上类似于一个电子期刊和一个政务数据中心,电子期刊涉及新闻、景区自荐、公众商务,网络推荐等。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很快会在网络上推出,到时候,大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阅建设部关于风景名胜区所有的政策法规,做到政务公开,同时景区之间也可以进行广泛的信息交流。同常规的期刊相比,电子期刊容量大,发表的自由度要高,景区的建议以及对信息的需求,都可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做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