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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工作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6]第66号)


  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关于“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的有关精神,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关于“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订单农业发展,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做出的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以饱满的工作激情,热心帮农、真心护农,扎实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订单农业(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是指农民与企业或中介组织在农业生产之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农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按合同收购农民生产的产品的农业经营形式。订单农业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基础,是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着力点,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以市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订单农业,有利于优化提升农业产业结构,有利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合同行政监督职能,把推进订单农业发展作为当前促进农产品流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不断创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合同帮农机制,以涉农合同帮扶为抓手,通过订单助农、订单兴农、订单富农,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入开展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户和有关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是加大合同法律知识宣传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招贴漫画等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农民的诚信意识、合同意识和证据意识,引导农民在农资、农产品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使农民掌握签订合同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二是认真总结当地农业订单和农资维权中好的典型,让涉农企业和受益农户现身说法,宣传发展农业订单和依法维权对农民所带来的好处,打消农民的顾虑,增强农民的信心。三是开展诚信宣传,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角度,突出宣传诚信履约对涉农企业和农民所带来的近期收益和远期利益。四是及时总结归纳农业订单和农资购销合同中常见的欺诈行为和霸王条款,通过各种媒介和形式,向农民公示、宣传,提示农民注意识别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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