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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整顿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

  2.做好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商标执法水平。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二是认真做好涉外商标保护工作。对中外商标保护做到一视同仁,努力树立我国有效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良好国际形象。三是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商标权益,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商标纠纷。四是重点整顿和规范一批商品交易市场,严格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缔。
  3.严厉打击传销
  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一是做好直销企业的监管工作,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要切实做好直销企业的准入、监管和规范,抓好直销员的招募、培训、计酬等关键环节,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严厉打击传销。要加强对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等重点地区的巡查,特别是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监控,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的不法人员;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特别是决不能让传销进入学校,危害青少年;要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总局将制定下发2006年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为了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查处和打击传销,经中编委批准,总局已经加设了直销监管局。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各地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严厉打击商业欺诈
  一是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以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为重点,分季度、分阶段、分品种开展重点整治;继续抓好对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认真落实广告监测、广告信用、违法广告公告及违法广告活动主体退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积极推动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二是加大合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促进全社会良好信用观念的形成。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006年3月30日)
钟攸平

  刚才,王局长传达了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并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十分重要的指示。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王局长和总局党组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曾多次组织学习上级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王局长在工作报告中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了初步部署。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根据会议的安排,王局长作了题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专题发言。在2月底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王局长又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与实际,对全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石组长也对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在专项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总局还先后两次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座谈会,深入研讨当前商业贿赂的新形式、新特点,进一步掌握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做好准备。总局还制定并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总局在中国工商报、《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以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报刊杂志上开辟了“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广泛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及时公布治理商业贿赂的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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