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主题和实施步骤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总的主题为"保护生命、平安出行"。2006年的宣传教育主题为"关注交通,保护生命";2007年的宣传教育主题为"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2008年的宣传教育主题为"迎奥运,文明出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2006年4月,对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进行动员、部署。
(二)2006年5月至2006年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2007年,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2008年,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奥运会争光添彩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负责、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
1、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和宣传、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职责。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建立由政府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构,协调和督促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运输企业、社区、行政村委会、中小学校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宣传、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安全监管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组织本部门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策划、指导本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包括机构和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宣传计划、基础台账等。在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有条件的应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4、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