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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的通知

  注:1. ※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某关键项目符合要求的用“√”标示,不符合要求的用“×” 标示。
  2. 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3. 可以有合理缺项(合理缺项项目用“-”标示),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4. 根据得分,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审查结论。
  (一)实际得分在应得总分的85% 以上者评为良好;
  (二)实际得分在应得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
  (三)实际得分低于应得总分的60%者评为差。

  得 分: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标化分:
  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附件2:
  出入境口岸餐饮业日常卫生监督分级管理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结论:(良好,一般,差)

┌────┬─────┬──────────────────┬────┬────┬───┐
│监督环节│ 监督项目 │       审查内容       │ 扣分值 │ 得 分 │ 小计 │
├────┼─────┼──────────────────┼────┼────┼───┤
│ 卫生 │  期限  │超出有效期             │    │不予评定│   │
│ 许可证 ├─────┼──────────────────┼────┤ 等级 │   │
│    │  范围  │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    │    │   │
│    ├─────┼──────────────────┼────┤    │   │
│    │  真伪  │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    │    │   │
├────┼─────┼──────────────────┼────┼────┼───┤
│卫生管理│制度(5分) │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         │  5  │    │   │
│ (30分) ├─────┼──────────────────┼────┼────┤   │
│    │人员(5分) │无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5  │    │   │
│    ├─────┼──────────────────┼────┼────┤   │
│    │ 体检培训 │从业人员无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  5  │    │   │
│    │ (20分) │合格证               │    │    │   │
│    │     ├──────────────────┼────┼────┤   │
│    │     │从业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  5  │    │   │
│    │     ├──────────────────┼────┼────┤   │
│    │     │从业人员有不良卫生习惯       │  5  │    │   │
│    │     ├──────────────────┼────┼────┤   │
│    │     │从业人员不掌握基本卫生知识     │  5  │    │   │
│    ├─────┼──────────────────┼────┼────┼───┤
│    │ 食物中毒 │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         │  ※  │    │   │
├────┴─────┼──────────────────┼────┼────┼───┤
│   建筑与布局   │擅自更改已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  │  ※  │    │   │
├────┬─────┼──────────────────┼────┼────┼───┤
│原料采购│  采购  │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其原料  │  10  │    │   │
│与贮存的│ (20分) ├──────────────────┼────┼────┤   │
│卫生  │     │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  5  │    │   │
│(42分) │     │品                 │    │    │   │
│    │     ├──────────────────┼────┼────┤   │
│    │     │食品及其原料未索证、无验收记录   │  5  │    │   │
│    ├─────┼──────────────────┼────┼────┤   │
│    │  库房  │食品库房脏乱,与非食品混放     │  2  │    │   │
│    │ (12分) ├──────────────────┼────┼────┤   │
│    │     │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  ※  │    │   │
│    │     ├──────────────────┼────┼────┤   │
│    │     │存有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    │  10  │    │   │
│    ├─────┼──────────────────┼────┼────┤   │
│    │ 冷藏设施 │冷藏冷冻设备不能正常运转      │  5  │    │   │
│    │ (10分) ├──────────────────┼────┼────┤   │
│    │     │生熟混放              │  5  │    │   │
├────┴─────┼──────────────────┼────┼────┼───┤
│   环境卫生   │厨房内外环境不整洁         │  2  │    │   │
│    (20分)    ├──────────────────┼────┼────┤   │
│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无效      │  2  │    │   │
│          ├──────────────────┼────┼────┤   │
│          │废弃物盛放容器不密闭、外观不洁   │  2  │    │   │
│          ├──────────────────┼────┼────┤   │
│          │未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  5  │    │   │
│          ├──────────────────┼────┼────┤   │
│          │墙壁、墙裙、天花板不洁,脱落    │  2  │    │   │
│          ├──────────────────┼────┼────┤   │
│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不洁     │  5  │    │   │
│          ├──────────────────┼────┼────┤   │
│          │洗手消毒设备运转不正常       │  2  │    │   │
├────┬─────┼──────────────────┼────┼────┼───┤
│加工过程│ 一般要求 │利用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  ※  │    │   │
│的卫生 │ (35分) │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    │    │   │
│(95分) │     ├──────────────────┼────┼────┤   │
│    │     │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未│  5  │    │   │
│    │     │分开                │    │    │   │
│    │     ├──────────────────┼────┼────┤   │
│    │     │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存在交│  10  │    │   │
│    │     │叉污染               │    │    │   │
│    │     ├──────────────────┼────┼────┤   │
│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混用、│  5  │    │   │
│    │     │不清洁               │    │    │   │
│    │     ├──────────────────┼────┼────┤   │
│    │     │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 │  5  │    │   │
│    │     ├──────────────────┼────┼────┤   │
│    │     │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 │  5  │    │   │
│    │     │物,存放条件不当          │    │    │   │
│    │     ├──────────────────┼────┼────┤   │
│    │     │出售感官异常或变质食物       │  ※  │    │   │
│    │     ├──────────────────┼────┼────┤   │
│    │     │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未充分加热  │  5  │    │   │
│    ├─────┼──────────────────┼────┼────┼───┤
│    │专间特殊要│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  10  │    │   │
│    │求(凉菜、 │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不符│    │    │   │
│    │裱花蛋糕和│合要求               │    │    │   │
│    │生食食品) ├──────────────────┼────┼────┤   │
│    │(每间20分 │消毒措施不落实           │  5  │    │   │
│    │,共60分) ├──────────────────┼────┼────┤   │
│    │     │加工间温度大于25℃         │  5  │    │   │
├────┴─────┼──────────────────┼────┼────┼───┤
│  餐饮具及消毒  │餐饮具未清洗、消毒         │  10  │    │   │
│    (15分)    ├──────────────────┼────┼────┤   │
│          │保洁不符合要求           │  5  │    │   │
├──────────┼──────────────────┼────┼────┼───┤
│    合计    │                  │    │    │   │
└──────────┴──────────────────┴────┴────┴───┘

  注:1. ※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某关键项目符合要求的用“√”标示,不符合要求的用“×” 标示。
  2. 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3. 可以有合理缺项(合理缺项项目用“-”标示),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4. 根据得分,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审查结论。
  (一)实际得分在应得总分的85% 以上者评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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