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17号)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06年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2006年第一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批准大连海事大学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编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1531号),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批准北京环境评价联合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1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为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请上述单位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并同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机构名称的单位还应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