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2006年推广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通知
(教外司来〔2006〕143号)
为适应来华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优化来华留学环境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来华留学工作的重点之一。建立系统完善的来华留学保险机制,提供质优价廉、手续简便的保险是优化留学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世界上接受国际学生较多的国家采取的普遍作法。
我部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自1999年开始合作建立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8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目前平安保险已经基本具备了为全国各地高等学校来华留学生服务的条件。
我司决定把今年确定为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推广年。具体措施如下:
一、平安保险将进一步完善保险项目,细化保费标准,为不同类别的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向与其签署全员投保合作协议的单位提供优惠条件。
二、制订高等学校与平安保险合作协议规范文本,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三、与公安部进一步讨论留学生凭保单办理居留许可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四、今年11月对在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留学生管理干部予以表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在今年9月10日前推荐1个先进单位及5名先进个人(推荐办法见附件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由我司确认后予以表扬。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速将此文转发属地高等学校,并进一步从优化留学环境、建设一流大学的角度提高对留学生保险意义的认识。
有关留学生保险的推广和理赔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欢迎与我司和平安保险项目组联系。
我司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66097660,66096225,66097674;
传真:010-66097369
电子邮箱:gis_lhc@moe.edu.cn
平安保险留学生保险项目组联系人:王卫民
电话/传真:010-66217668
手机:137011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