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TIPS已经将原批量扣税信息包下载TBS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转发银行但扣款结果未知的,转发该止付申请至对应的TBS,TBS接收到止付申请后,检查是否已经收到银行返回的小额借记业务回执,如果已经收到同意付款的回执,则返回拒绝止付的止付应答;如果已经收到拒绝付款的回执,则返回止付成功的止付应答;如果未收到小额借记业务回执,则将止付申请转发银行,并根据CCPC转来的止付应答作相应处理。
  银行收到止付申请后,检查所对应的电子缴款书信息是否已返回小额借记业务回执,如已返回借记回执,则返回拒绝止付的止付应答;否则返回止付成功的止付应答。
  第二十六条 止付业务的应答方应在回执期限内做出应答。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收入的电子缴库也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代理国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补充办法,并报总行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TIPS系统试运行之日起施行。

  附表

电子缴款书信息汇总清单

年  月  日


  收款国库:                             批次:

┌─────────────────────┬──────────────────┐
│        银行名称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