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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特别是要加强与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加强预案管理,针对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大型的专项活动做好应急预案并搞好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请各省(区、市)于5月7日10时前,将本地"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主要是伤亡事故汇总数据)传真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211843,自动传真:010-64234662)。

  五、提早准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主要多雨带位于黄淮到华北南部一带,华南大部分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同时,中小水库和中小河流安全问题突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很低、防御山洪与台风灾害工作薄弱。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控大事的要求,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超前工作,切实做好汛前防范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保安能力,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做到安全度汛。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协调解决好汛期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汛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矿山、水利、电力、铁道、交通、建设、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和水库、大坝、电站、尾矿库、矿井、桥梁、危险品储运、危房、通讯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工作,加强汛期的应急管理,努力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有力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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