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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吉林省卫生厅、监察厅《关于对全省37家医疗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报》的通知


  五、整改情况

  在这次执法监察过程中,始终将改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到一家医院,执法监察组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外,还加强与被检单位的交流,既做普法的宣传员,又做先进工作经验的推介员;既认真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帮助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抓好整改,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执法监察组给每个受检单位都留下了执法监察反馈意见书,明确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截至11月3 0目,37家受检单位都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卫生厅监察室。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四平、吉林、辽源、通化市四个中心医院、吉林油田总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医院等单位,能够结合这次执法监察工作,认真查找在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办院的水平。桦甸市卫生局对执法监察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护短、不手软,整改迅速,效果明显。吉林省人民医院针对本次执法监察中发现的个别科室自购卫材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对2005年1至10月份在本院做过手术的病历,全面进行复查,整改比较彻底。

  六、几点要求

  12月24日,省纪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这次执法监察情况的汇报,对省卫生厅、省监察厅联合开展的这项执法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杜学芳对加强医药行业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省纪委常委会议的部署,明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这次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作为2006年纠风工作的重点,进一步研究加强和改进卫生行业监管工作的措施,建立起严格的卫生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大依法监管的力度,推进各医疗机构依法办院、依法管理和依法纠风工作,彻底解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力的问题。

  2、继续对医疗卫生行业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省、市、县卫生、监察部门三级联动,重点查处和追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失职、渎职、失察、失管的责任;重点查处和追究医疗机构管理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查处和追究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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