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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吉林省卫生厅、监察厅《关于对全省37家医疗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报》的通知


  这次执法监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5年4月至8月,各地区卫生行政机构及 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建章健制,认真整改。第二阶段为2005年9月至11月,省卫生厅、监察厅组成执法监察组赴各地区抽查。省卫生厅、监察厅抽调了10名专业人员组成执法监察组,经专门培训后对全省9个市州37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包括部、省属三级医院7家、市属二级医院10家、县(市、区)属二级医院20家。执法监察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信访举报线索,采取核查医院财务账目,抽查病历、处方、收费凭证等有关资料,深入疗区诊室核查依法执业、诊疗科目设置、药品(毒麻药品)管理,现场检查医疗废物处理、一次性卫生材料的使用、考核护理技术操作等方式方法,从医政、医疗、护理、财务、医院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对被检单位全方位开展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组除当场向被检单位进行意见反馈外,还将执法监察反馈意见书交给当地监察局、卫生局和被检单位,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交当地监察局督办。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无执业资格人员违法执业问题

  在被检查的3 7家医院中,有2 7家医院存在助理医师单独执业问题,占被检单位总数7 3%。中医类别医师在非中医科室执业现象在各级医院普遍存在。还发现有6家医院存在无执业资格人员执业的问题。如德惠市中医院泌尿性病科由外地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并执业开单;农安县医院及分院放射科技工单独执业;抚松县第二人民医院分院部分人员无证上岗、护士代医生开具处方;长春市民康医院外聘人员管理混乱,没有注册登记记录,医院不掌握外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2、科室承包、科室租赁、开单提成问题屡禁不止

  科室承包、科室租赁、开单提成等问题是卫生部2004年130号文件明令禁止的。但在这次检查中发现,舒兰市医院、德惠市中医院、东丰县医院等12家医院存在科室承包、科室租赁问题。前郭县医院等4家医院存在开单提成问题。如东丰县医院共设42个科室,其中有12个科室承包;舒兰市医院规定心脏彩超开单提成20元/个、CT介入20元/个、核磁50元/个、腔镜20元/个、碎石20元/个;前郭县医院规定开单提成CR8元/个、CTl 0元/个;长春市民康医院神经内科、乳腺科、综合内科等科室按辅助检查费5%提成给开单医生,妇产科、神经内科等科室按钼靶费60%提成给开单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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