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这次展览的基本原则:一是与时俱进,广泛展示符合环境要求的各类高新科技、产品、设施;二是注意把握环境友好与环保产业的联系与区别,避免与环保产业展会的重复;三是广泛推荐,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拿出精品;四是为参展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形象,获得社会认同,赢得市场空间,加深社会各界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内涵的理解。
二、参展范围和对象
1、参展范围
环境友好是一个范围广阔的理念,凡体现环境要求,有益环境、无害环境或有效减少环境损害的产品、技术、设施、成果,均可参加本次展览。本次展会参展范围包括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科学技术各个领域,生产、生活、消费各个层面。展出重点内容:一是环境认证产品;二是符合环境产品认证范畴和生态产业范畴的产品;三是经过ISO14000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生产符合环境友好相关范畴的企业;四是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业、产品;五是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能耗物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企业、工艺、设施、产品。具体包括:不产生环境危害或减少环境危害的各种当代高新技术产品;资源能源节约技术产品设备;绿色制造工艺、技术、产品;体现环保要求有利人体健康的日用化工、纺织服装及轻工类生活用品;环保节能型机电设备、汽车、交通运输设施;环保型家电、通讯设备、电子电器;有利于环境的新材料、新能源;政府绿色采购;建筑节能及生态人居环境;生态环保型旅游线路、景观;环境文化产品;“十一五”重点环保项目;其他各种体现环境友好要求的企业产品、工艺、技术、设备。
2、重点组织邀请对象
高新科技企业;各类符合环保要求的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批准和正在建设的环境友好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环境标志认证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企业;有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各种获得绿色称号企业;节能认证企业;政府绿色采购企业;绿色建材、家装、家具用品企业;为各种绿色消费提供产品的企业;生态环保型旅游景观;其他各种与本次展览相关的企业。
三、展会组织
1、展会参加范围:国家已批准的生态省建设试点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符合参展范围的有关单位参加。
2、请上述范围内各省、市、区环保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参展。并在5月10日前,将当地参展计划及企业名单告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