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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铁合金行业要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节能降耗改造,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组织布局,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
  (一)“十一五”期间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
  1.铁合金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2010年铁合金生产能力控制在1700万吨左右,比2005年减少25%。
  2.工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25000千伏安以上电炉生产能力占电炉总生产能力10%,全部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电炉(部分精炼电炉和特种铁合金产品电炉除外)和100立方米以下铁合金高炉。
  3.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10万吨以上大型企业生产能力占总生产能力40%以上。
  4.能耗、物耗进一步降低,环境污染得到改善。2010年,铁合金产品单位资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10%以上,主元素回收率比2005年提高10%以上,生产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100%。
  5.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2010年,低磷、硫、铝、氮等优级品及其他新产品的产量比2005年增长一倍以上,产品综合合格率达到99.5%。
  (二)“十一五”期间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
  1.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控制生产能力增长。严格执行《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25000千伏安以下,以及25000千伏安及以上但环境保护、资源消耗、能源消耗、工艺装备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矿热电炉项目,其中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火电和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禁止新建12500千伏安以下的矿热电炉项目。禁止新建300立方米以下的锰铁高炉项目。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要全面整改,限期达到《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能源消耗、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2.以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综合利用为重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促进工艺装备升级。推进铁合金电炉大型化、密闭化、自动化,推广炉外精炼新工艺、原料精料入炉技术、矿热炉低压补偿技术、合理利用我国贫杂锰矿资源技术、硅微粉、锰、铬粉尘等回收和综合利用技术、煤气回收、冶炼炉渣回收及湿法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等。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精练电炉(冶炼硅钙合金、金属锰、硅铝合金、硅钙钡铝、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电炉除外)、100立方米及以下的铁合金高炉等落后生产设备。研究开发硅钙合金、硅铝合金等特种铁合金产品大型电炉生产技术和装备,并在开发应用成功的基础上,淘汰3200千伏安及以下特种铁合金矿热炉生产装备。推广干法或湿法工艺净化处理铁合金电炉烟尘技术等环保及污染治理技术,加强铁合金企业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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