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6]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环保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电监会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现将促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九五”末期以来,我国铁合金工业随着钢铁工业需求的快速增长迅猛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铁合金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产量、消费量和出口量分别占世界的40%、30%和30%左右,但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生产能力过剩、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生产集中度低等问题。2004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2号),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两年多来,各有关方面贯彻宏观调控措施,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铁合金行业投资规模大幅下降。2005年投资比上年下降近70%,在建和拟建项目生产能力均比上年同期下降40%左右。二是产量增幅大幅度回落,出口量明显下降。2005年铁合金产量虽然比2004年增长16%,但增幅下降20.6个百分点,全年出口同比下降20.6%。三是淘汰了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2000年以来,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电炉生产能力111万吨。现有生产能力中,25000千伏安及以上特大型电炉比2000年增加1.36倍;5000千伏安及以上电炉生产能力占总电炉生产能力的81%,比2000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