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部正在编印
《条例》的有关学习材料,将尽快提供给各地学习使用,同时将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
《条例》的培训研讨,希望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参加,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务必要将全体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
《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宣传和普及
《条例》是实施依法治水、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一年,要以此为契机,把
《条例》的宣传普及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学习的态势,提高公众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认识。
开展
《条例》宣传活动,既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更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既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进行宣传,又要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既要积极主动地向各方有关领导同志做好宣传工作,争取支持,更要深入厂矿企业、街道乡村向广大取用水户宣传,提高他们执行
《条例》的自觉性,为
《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做好
《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条例》施行后,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将按照新的要求,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为此,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早准备,做好
《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前,要重点对取水许可审批发证、监督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理、核查,加强水资源管理统计,为下一步换发取水许可证做好准备;要做好地方配套规章的修订工作,及时修订或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要着手研究制定或者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