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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印发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查自纠工作基本完成后,各部门和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适当方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四、严格执纪,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相辅相成,要同步进行、相互促进。
  (一)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排查中,要注意掌握在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以及利用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注意掌握人民群众、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反映、举报和投诉商业贿赂的有关问题,畅通并扩大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人民来信来访中举报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抓紧立案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审计,通过对营销费用合理性的审查,对资金使用效益、效率和效果的审查,加大对商业贿赂问题揭露和查处的力度。
  (二)严格执纪执法,查办大案要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干扰,对违法犯罪分子绝不手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的行为,绝不姑息。对因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进行追究。
  (三)把握政策界限,教育惩处结合。商业贿赂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公务活动和生产经营。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区分罪与非罪。要注意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督促他们,合法合规经营;对大多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使之明辨是非,自查自纠,树立正确的办事和经营理念,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对构成违纪违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的要给与他们改正机会,可以免予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予以严惩。要采取措施,敦促有商业贿赂行为和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待问题,对态度积极且主动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五、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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