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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1
保安培训许可证

  ××公保培×××号

  名  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培训类型:
  批准文号:
  有 效 期:

发证机关(印章)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记载
      保安培训许可证            ┌─────┬─────┬─────┬─────┐
       (副本)              │ 项  目│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变更专用章│
      公保培  号             ├─────┼─────┼─────┼─────┤
                        │     │     │     │     │
  名称:                   ├─────┼─────┼─────┼─────┤
                        │     │     │     │     │
  地址: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说明
                         1.《保安培训许可证》是保安培训机构依据公安部《保安培训机构管
  培训类型:                  理办法》规定,开展保安教育培训的凭证。
                         2.《保安培训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
  批准文号:                  力。正本应放置培训机构主要场所的醒目位置。
                         3.《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
  有效期:                   4.凡变更《保安培训许可证》项目和《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规定
                         的内容的,发证机关须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变更专用章,并换发
             发证机关(印章)     正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5.保安培训机构注销,应交回《保安培训许可证》正、副本。《保安培
                         训许可证》被发证机关吊销后即自行失效。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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