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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

  L3.2 甲级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员工的80%;乙级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不少于全体员工的60%。
  L4 管理体系要求
  L4.1 清洗质量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空调风管系统清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清洗工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制定出本机构具体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质量保证措施、自检方法等。
  L4.2 安全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人员防护、设备安全、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制度等。
  L4.3 安全措施
  专业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器材、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用电用气安全保护装置等。
  L5 专用清洗设备要求
  L5.1 设备种类及数量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专用清洗设备(见表L1)以及其它清洗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和工具等。
  L5.2 设备技术要求
  专业清洗机构所具有的清洗设备应满足附录M的要求。
  L6 技术培训与技术评估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甲级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清洗效果的技术仲裁。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乙级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
  专业清洗机构每2年进行1次技术评估。

  表L1 空调风管系统主要专用清洗设备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规格     │   最低配备数量   │  技术要求  │
│   │                ├─────┬─────┤        │
│   │                │  甲级  │  乙级  │        │
├───┼────────────────┼─────┼─────┼────────┤
│ 1  │集中空调风管清洗机器人     │  4套  │  2套  │见附录M专用清洗 │
├───┼────────────────┼─────┼─────┤ 设备建设要求 │
│ 2  │捕集装置(风量4000立方米/h)  │  4台  │  2台  │        │
├───┼────────────────┼─────┼─────┤        │
│ 3  │捕集装置(风量8000立方米/h)  │  1台  │  /   │        │
├───┼────────────────┼─────┼─────┤        │
│ 4  │手持式风管清洗装置       │  4套  │  2套  │        │
├───┼────────────────┼─────┼─────┤        │
│ 5  │非水平风管清洗装置       │  2套  │  1套  │        │
├───┼────────────────┼─────┼─────┤        │
│ 6  │空气压缩机*           │  4台  │  2台  │        │
├───┼────────────────┼─────┼─────┤        │
│ 7  │风管开孔器(机)        │  6台  │  3台  │        │
├───┼────────────────┼─────┼─────┤        │
│ 8  │空调部件清洗装置        │  4套  │  2套  │        │
├───┼────────────────┼─────┼─────┤        │
│   │                │     │     │        │
└───┴────────────────┴─────┴─────┴────────┘	

  注:* 使用气动清洗装置的必备。

  附录M
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要专用清洗设备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M1 专用清洗设备范围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用清洗设备包括: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部采样机器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清洗机器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污染物捕集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手持清洗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部件清洗装置、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装置等。
  M2 设备技术资料要求
  专用清洗设备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中文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等资料,资料中应包括设备的技术指标、所适应的工作范围、易损件的寿命、操作步骤及使用方法等。
  M3 设备外观要求
  专用清洗设备应在设备明显位置设置产品标牌,标牌上应有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名称、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设备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钮)灵活有效;设备显示仪表的数字(刻度)应清晰。
  M4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及要求
  M4.1 风管内部采样机器人
  M4.1.1 机器人组成:主要包括运动系统、采样系统、监视录像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等。
  M4.1.2 运动系统:能够在风管内前进、后退、左转弯、右转弯,单方向行走距离不小于20米,最快移动速度应不低于10米/分钟,并在速度范围内可调节,能够越过高4厘米、坡度大于40°的障碍。
  M4.1.3 采样系统:采样机器人应能到达180×250mm 以上的矩形风管内部的规定部位,定量收集风管底面积尘和微生物样品,微生物采样过程中应保证无菌操作。
  M4.1.4 采样精度:积尘采样和微生物采样与标准法的相对误差均应小于20%。
  M4.1.5 一致性:在相同积尘量的条件下采集样品,其相对偏差应小于10%。
  M4.1.6 监视录像系统:采样机器人应能观察风管内不同部位的状况,摄像头应能水平方向旋转360°、俯仰方向旋转180°。
  M4.1.7 记录功能:能够将观察到的风管内部状况清晰地记录为影像资料。画面不得出现雪花、条纹、波纹、重影和黑白影像。
  M4.1.8 照明功能:采样机器人的照明灯光应与摄像头同步旋转,满足风管内部不同位置清晰观察的需要,照明范围应与监视装置的视角相适应。
  M4.1.9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风管外部进行。操作与控制系统重量不大于3Kg。
  M4.1.10 机器人的供电电压:应不高于3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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