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举办奥运会,是对我国公共服务行业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重大考验,给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积极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切实解决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和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存在的"冷、硬、拖、卡"问题,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提高行业服务质量。要继续深化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景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海内外游客提供优美的游览环境和周到的旅游服务。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热情支持迎接和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各项工作,为奥运会增光添彩。
4、努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是办好奥运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大力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爱护家园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积极实施绿化、美化、净化工程,集中整治一些地方特别是公共场所、场馆周边、小街背巷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迎接和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重要举措,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主题活动同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各行各业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2、分步实施,积极推进。从2006年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部署动员。2006年上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目标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工作措施,做好部署动员。第二阶段,全面展开、积极推进。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第三阶段,集中力量、形成高潮。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北京和其他分赛场要把全社会力量动员起来,统一步调,集中行动,确保各项赛事顺利进行。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奥运会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把取得的成果巩固下来,把良好的态势保持下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