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明办〔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2006年度要继续实施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各地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子女就学问题抓起,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促进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要把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实招"和"抓手",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把资助重点放到广大的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为农村发展培养人才,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集中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要把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当前思想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旗帜鲜明地告诉广大受助学生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引导他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帮助他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他们的社会荣誉感和道德羞耻心,确立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
2、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成效。
继续坚持"工程"实施以来逐步形成的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和反馈、制约、激励三个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使确定资助对象更加主动,资助过程更加公正,资助工作更加规范。
要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遴选、确定工作,保证受资助的学生是品学兼优、家庭贫困、身心健康的好学生,考取的高校是全国或省重点高校。资助导向上要有利于受助学生毕业后到基层,特别是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应注意结合本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意识地向当地及中西部地区发展实际需要的专业适当倾斜,切实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养得起的本土人才。对于少数收费过高、学制时间过长的专业如艺术类专业,应适当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