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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批准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批准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通知
(水建管[2006]92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水利厅的申报,我部按照《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水建管[2003]208号)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对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进行了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经审查和公示,批准湖北省高关水库管理局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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