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6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安排,突出重点
众孚同志在报告中对今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符合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全力协助党组(党委)组织协调落实好。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些任务,要在全面安排的墓础上,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总局党组十分重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多次专题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认真落实。最近又专题学习研究落实温家宝总理批示。刚才众孚同志在报告中根据温家宝总理批示精神,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工商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对落实总局要求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商干部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正确履行职责,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反对滥用职权和不作为,反对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为工商机关依法监管、切实维权、搞好服务提供有力保证。还要紧密结合工商机关的职能,深入研究把握科学发展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及时排除和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妨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
(二)联系工商机关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工商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关系到千家万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工商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在有的工商机关、有的工商执法人员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腐败、执法争利、执法扰民、执法随意、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严重影响工商机关正确履行职责,败坏工商机关形象,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近年来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特别是经过队伍教育整顿,这种情况有了很大好转。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地方清理得不彻底,清理出来的问题没有完全纠正,已纠正的问题有反弹迹象。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收到的信访举报,相当数量涉及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工商系统外的群众署名举报,反应很强烈。这些是不容轻视的。首先,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今年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借鉴队伍教育整顿“五项清理”的经验,以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认真梳理工商机关的日常工作,查找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环节和部位,已经发生的要坚决纠正,有隐患的尽早采取措施防范。从近年来披露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看,主要发生在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审批环节中,即在办理案、费、证、照中违规收费、滥施处罚、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为了始终保持工商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经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队伍教育整顿,工商系统已经有了许多行之有效的预防监督措施。总局颁发的“六项禁令”必须继续严格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五项清理”的基本做法要转化为经常性的工作,在“五项清理”中积累、探索的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回访、执法公示(行政审批、处罚、收费结果均公示)、执法督察、“窗口”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消费者申诉办结反馈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要逐步通过规章制度固定下来,建立长效机制。还要对规范执法程序、正确把握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电子管理和监控等进行调研,条件成熟时推广运用。
(三)对全体工商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章教育、廉政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要加强对全体工商干部的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当前,首先要着重抓好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大任务。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联合通知的要求,在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掀起学习、贯彻党章的高潮,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格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工商系统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吸取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教育活动的经验,针对工商机关行政执法的特点,运用理论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现场讲评等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反复地进行权力观教育和法纪教育,在全体工商干部中牢固树立为民执法、依法行政的观念。
要广泛深入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形成有工商机关特点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在普遍开展的基础上,今年争取在总局机关和系统建立一批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以典型经验引路,同时开展理论研究,指导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文化素养。
(四)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十分重视,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要专项工作进行部署。最近,中办、国办又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总局成为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总局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在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众孚同志代表总局就如何落实此项工作作了发言。刚才众孚同志在报告中又提出了要求。全系统要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认真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肃查处涉及工商干部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发挥职能优势,做好与有关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
(五)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惩治腐败。
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要密切结合工商机关的特点,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工商系统已披露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原因及规律,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接受或参与商业贿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在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审批及干部选拔任用、资金分配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执行中办印发的《中央纪委关于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和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办案措施、手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署名举报的,要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办案中要加大组织处理的力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和保护干部的作用,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管理上的漏洞、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要建立办案责任制,重要案件要领导包案。
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拓宽案源。严格执行国务院《
信访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依法依纪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及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今年将对部分省(区、市)工商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检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