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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5号--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泰国“红牛”饮料入境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5号
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泰国“红牛”饮料入境的公告
近日,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对旅客携带的泰国产“红牛”饮料进行检验时发现,该饮料咖啡因含量普遍超过我国卫生标准要求。
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
自即日起,禁止进口泰国产“红牛”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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