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对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下发了《关于
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强调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各地、各部门做好饮用水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卫生部根据国办45号文的精神,下发了《
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495号),对各地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提出了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建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等具体工作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495号文的要求加强领导,把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抓好2006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三是要做好公共场所游泳场馆的监督管理。游泳场馆卫生状况的优劣对人体健康会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可导致皮肤病、红眼病、性病等疾病的传播,因此也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重点之一。从近几年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的情况反映出,全国游泳场馆在消毒设施配置、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水质监测合格率仅为70%,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应围绕四个方面,1、游泳场馆是否依法办理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2、游泳场馆的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3、游泳场馆各项卫生设施是否完善;4、泳池水的监测。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对存在卫生问题的游泳场馆,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卫生许可证。对无卫生许可证从事游泳场馆经营活动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2005年卫生部下发的39号部长令《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卫生监督执法重点下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对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建设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搞好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我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工作条件差,同志们也很辛苦,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卫生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看到,面对繁重的执法任务,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仍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卫生行政部门的形象。各地要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契机,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建立一支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高、执法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要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坚持卫生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要切实严格加强管理、严格考核、严肃纪律、从严治政,对那些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新录用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考核录用,认真把好人员进入关。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和《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落实责任、规范行为,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的完成今年的监督工作任务。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监督工作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相信在部党组、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今年的工作一定会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当地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部署,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完成好今年的监督执法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