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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4.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强的优势,组织学生集中开展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素质拓展等活动,让学生在亲身体验和直接参与中,树立劳动观念,提高动手能力,增强团队精神,磨炼意志品质。
  15.各类科技馆要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要切实改进展览方式,充分适合未成年人的展出内容,增强展馆的吸引力。要利用展馆资源,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引导青少年走近科学、热爱科学。要走出馆门、走进学校、深入社区和农村,利用科普大篷车、科普小分队等各种形式,传播科技知识,支持和指导学校和基层的科普活动。
  四、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16.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共青团、妇联、科协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主管部门,对校外教育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场所的功能和特点,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性和制度化。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17.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结合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把校外实践活动排入课程表,切实保证活动时间,并做好具体组织工作。要增加德育、科学、文史、艺术、体育等方面课程的实践环节,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18.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地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要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并配备相应的辅导讲解人员,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19.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学校要开展必要的自护自救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校外活动场所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购买保险,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五、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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