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14号)
根据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申请,经专家组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核,决定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型发动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型发动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型汽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型汽车、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予以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
上述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产品的排放控制水平,充分发挥免检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