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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19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尼日利亚等国家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注:本篇法规中针对法国禽类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已被《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715号--允许从法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发布日期:2006年9月11日 实施日期:2006年9月11日)废止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619号)


  近期,尼日利亚、埃及、印度、尼日尔、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法国等国家相继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在其境内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伊拉克紧急报告在其境内发生H5亚型禽流感。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尼日利亚、埃及、伊拉克、印度、尼日尔、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法国等国家输入禽类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这些国家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消已经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2006年1月10日(含1月10日)后启运的来自尼日利亚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1月17日(含1月17日)后启运的来自埃及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1月18日(含1月18日)后启运的来自伊拉克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1月27日(含1月27日)后启运的来自印度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13日(含2月13日)后启运的来自尼日尔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16日(含2月16日)后启运的来自阿尔巴尼亚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22日(含2月22日)后启运的来自阿塞拜疆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23日(含2月23日)后启运的来自法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2006年1月10日前启运的来自尼日利亚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1月17日前启运的来自埃及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1月18日前启运的来自伊拉克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1月27日前启运的来自印度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13日前启运的来自尼日尔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16日前启运的来自阿尔巴尼亚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22日前启运的来自阿塞拜疆的禽类及其产品,2006年2月23日前启运的来自法国的禽类及其产品,经禽流感检测合格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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