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城乡健康教育。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认真履行《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降低人群吸烟率。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卫生整治和除“四害”活动,改善城乡卫生面貌。以改水改厕为重点,逐步完善有关技术规范,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村和单位活动,完善和规范考评制度,开展复查工作,加强宣传报导和舆论监督,推动各项卫生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推广健康城市建设。
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加强卫生立法、普法和卫生标准工作。加紧制订《初级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护士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人类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部门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行为。制订全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卫生标准制定工作,制订医疗服务、传染病控制、卫生信息等技术标准,加大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
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保障措施。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建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卫生监督稽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以医疗服务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查制度,重点对三级大医院开展巡回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证群众就医安全。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保证血液安全。做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贯彻实施《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职工健康的不法行为,保护职工健康权益。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强对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