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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18)推动价格服务进农户。把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作为价格服务进农户的载体,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站,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发挥好专兼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巩固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坚持不懈地做好公示牌、公示栏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19)修订完善举报规章制度。研究修订《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与《信访条例》衔接。督导各地建立健全各级价格举报中心的接待、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12358电话接听等工作制度。
  (20)逐步建立价格举报工作平台。推广部分省市建立价格举报工作平台的经验,促进价格举报工作信息化,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方便快捷的举报渠道,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加强举报案件的分类整理和热点分析。
  (21)加强价格举报机构建设。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明确价格举报机构的职能定位。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专门的价格举报机构,配备得力干部,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
  六、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22)完善价格监督检查法律体系。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新修订的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对制止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释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研究制定《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则》,强化调查取证依据。
  (23)推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做好推进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做好价格行政复议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24)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办案的基础性工作,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卷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活动。
  七、积极推行电子政务
  (25)逐步推广电子检查。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加强电子检查软件的开发和更新,试行和推广电子检查方法。在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中先行试点,适时组织全国研讨和培训,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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