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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6年1月19日 发改价检[2006]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了做好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

  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开展价格收费检查
  分层次组织实施价格收费检查。第一层次为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试点;第二层次为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人力资源管理收费重点检查;第三层次为分类指导地方自主开展检查。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有效性,促使价格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好转。
  (1)继续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点检查化肥、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和村委会收费,以及国家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探索稳定化肥价格的长效监管模式;结合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
  (2)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试点。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要求,结合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十周年相关活动,选择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向企业收费的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国土、建设、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为在全国范围内适时开展统一的专项检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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