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逐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库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建立数据共享制度和机制,做好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信息向“金质”工程导入的接口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信息对质检工作的导向作用。根据企业、消费者的需要,逐步完善电子监管网信息服务功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是总局实现监管机制和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质检系统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的有力手段。各级质检部门要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在保证工作进度的同时,提高工作质量,把各项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附件2: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一项贯穿整个“十一五”时期,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工作。在2010年年底前,力争将全国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国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电子监管网的推广步骤是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实现长远目标,需要经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其中,2006年-2007年是重点突破阶段,主要目标是推进实施“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
二、任务分工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
(一)国家质检总局成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系统推广工作。入网产品目录由总局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提出,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发布。2006年3月上旬,在食品、建材、农资等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中选择100种产品,发布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在量大面广、符合标准、保证质量的产品中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
(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组织生产企业的入网推广工作,承担电子监管网推广的日常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