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效果,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入网企业普遍得到实惠,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三)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1.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城市、重点乡镇和农村均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网应用进一步深入人心,企业自觉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消费者、商家对入网产品广泛地、自觉地认可和支持,产品入网成为进入市场的必然要求。
3.电子监管网功能基本成熟,进一步向综合化、智能化发展,能够保持持续升级,在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基础上,基本掌握全国商品物流和质量变动情况,逐步建成全国质量预警和快速反应的信息体系。
4.电子监管网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发展方面效果更加明显,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入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很好满足。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入网
(一)积极动员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分批公布入网产品目录,逐步扩大范围。目录由总局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提出,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发布。在食品、建材、农资类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中,首批选择100种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在量大面广、符合标准、保证质量的产品中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目录内的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配套政策,争取全部按时入网。对于目录外的产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
(三)出台入网产品鼓励措施。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