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质检质〔200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信息中心:
现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方局在3月底前要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成立情况及推广工作重点城市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
附件: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2.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河北省试点的基础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需要,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名优产品,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国内生产产品也要实行电子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从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