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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补充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区)名单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补充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区)名单的决定
(教督[2006]3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教督[2006]1号)中,要求对申报实现“两基”的18个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存在D级危房情况进行限期整改。根据湖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的整改情况,确认11个县(区)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现已全部拆除或已在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列入第十二批实现“两基”县(区)名单。其中有6个县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

  现将这11个县(区)名单公布。希望实现“两基”的县(区)再接再厉,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需复查的县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全国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区)补充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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