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六条基本特征,这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又要立足国情、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促进和谐的各项工作。要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一是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二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要完善分配制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四是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五是要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六是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及2006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5年,在中央宏观政策调控下,我国经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国民经济呈现增长较快、效益较好、价格平稳、活力增强的态势,特别是经济运行的稳定性有所提高、发展的协调性有所改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有所突破,“十五”计划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得以顺利实现。
但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同时又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影响经济安全的因素还较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2006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加快改革开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2006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稳定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二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三是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四是大力节约能源资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五是继续推动东中西良性互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六是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七是积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八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