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全年的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党章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原文,做到熟悉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强化监督制约结合起来,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建设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结合学习贯彻《
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廉政勤政教育培训,做好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的相关工作。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和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推动“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形成。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思想组织作风保证。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提高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认真落实“五个不许”,继续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的以权谋私,注意纠正在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点检查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资金管理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案件;严肃查办在规划许可、资质资格审批、城镇房屋拆迁、清欠工程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住房公积金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以及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治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对社团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监督,促进社团健康发展。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