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可以说是总体稳定,但仍然不容乐观。说形势总体稳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2005 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下降。200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分别比2004年下降11.71%和9.74%;二是建筑施工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2005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347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7%,但2005年建筑施工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3.44,比2004年下降了27.9%,这反映了虽然建筑业的规模在不断增大,但是事故死亡人数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三是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比较稳定。2005年,全国有14个地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其中山西、江西、河南、广西、海南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说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增多,2005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5起、死亡181人,分别比2004年上升了7.14%和3.43%;二是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05年,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四川、云南、陕西、西藏等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比2004年有所上升,辽宁、广东、四川一年之内分别发生了4起三级事故,江苏省一年之内发生了6起三级事故,今年1月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无锡市、湖北省宜城市、重庆市南岸区、四川省绵阳市和北京市又发生了7起三级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三是2005年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仍然以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事故为主,这两类事故的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45.10%和18.74%,这反映了我们针对事故高发类型的专项整治工作仍需要进一步深化。
当前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表明尽管各地和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还有很多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具体讲是三个方面:
首先,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甲方,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拖欠工程款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定位不准确,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力,不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