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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5月7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7日)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279号)


教育部:
  你部《关于申请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进行立项并核定收费标准的函》(教财函[2005]6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费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号)规定,现就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网络统考”)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你部在组织全国网络统考时,向考生收取的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标准为:以常规纸笔形式进行考试,每人每科30元;以完全无纸化的计算机(网络)形式进行考试,每人每科35元。
  二、你部直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收取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应按规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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