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建立起“使党员受教育、让群众得利益、为企业谋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使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六、建立健全党员监督约束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国资委、国资委党委《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国资党委纪检[2005]93号),积极推进建立具有中央企业特色的惩防体系。
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职工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作和从业行为,把反腐倡廉寓于完善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制度之中。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从业行为,健全财务管理,加强资产监管,建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中。
完善监督制度,提高防范腐败的能力。结合中央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出资人监督、党组织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党员监督、职工民主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职能部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遏制和有效解决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以及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等突出问题。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
七、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建设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31号),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努力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和机制,探索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组织建设。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包括国有参股企业,必须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做到新建经济组织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的同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配备经营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企业党组织内部机构。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建设一支梯次合理、善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复合型党务干部队伍。通过党校学习培训、岗位交流、下派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素质,稳定充实现有党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