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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劳动保障工作要以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推进法制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保持劳务关系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维权工作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策落实,积极扩大就业
  (一)推动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中央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组织联合调研,专题总结交流,推进政策落实。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和小额贷款联动机制。继续推动非公有经济扩大就业、吸纳再就业工作。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
  (二)搞好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完善失业登记和录用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推广人本服务经验,提高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水平。继续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和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三)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新台阶。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培养新技师25万人,完成“3年50万计划”。研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机制模式,加大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组织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总结东部培训工程经验,推动建立公共实训基地。
  (四)继续加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深入推动再就业培训,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探索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组织1000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全面加强标准、命题、考务管理等基础工作,强化鉴定质量,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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