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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4号——第二批通过2005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提请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

  1.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
  广东省
 
 1.东莞市华南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3.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4.广州卡图专利事务所
  5.深圳市智科友专利商标事务所
  四川省
 
 1.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云南省
 
 1.昆明合众智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青海省
 
 1.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
  2005年未参加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北京市
 
 1.北京金隅智林专利事务所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1.天津市学苑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河北省
 
 1.河北邯郸十力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
 
 1.沈阳邦达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
 
 1.长春市同创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
 
 1.常州市江海阳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
 
 1.济南信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3.山东佳民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省
 
 1.绵阳市蜀北专利有限公司
  经2005年年检被撤销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被撤销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的名单
  北京市
 
 1.北京捷胜志诚专利代理事务所
  2.北京元源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
 
 1.天津德赛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
 
 1.沈阳共生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
 
 1.上海天信专利事务所2.上海市正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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